從鄭捷死刑事件看既成事實的談判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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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看戲的朋友,肯定看過這一幕:當主角被送上刑場問斬時,在落刀前的那一刻,總是會有人衝出來大喊「刀下留人!」,然後接下來不管是文談還是武打,最後都會把人給救走。

 

這樣的「定律」,想必已經是見怪不怪了。

 

然而在今年初剛結束的港劇《刀下留人》中,女主角卻得不到「刀下留人」的待遇,劊子手一刀就把女主角的頭給砍了,救星來不及出現,只留下滿地的鮮血與震驚的觀眾。

 

無獨有偶的,過了幾個月,在現實裡也上演了同樣的橋段。據報載,鄭捷犯下了北捷殺人案被判了4個死刑,預定在5月10日晚間8點47分槍決伏法,當晚傳出鄭捷將要被槍決的消息時,鄭母急電律師,律師急忙把擬好的非常上訴狀初稿,火速在晚上9點送到最高檢察署,但鄭捷已經執行槍決完畢,非常上訴狀的送達時間晚了約13分鐘。

 

如此重大的社會事件,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如果我們從談判的角度來看,以上的故事及社會事件所帶出來的,就是「既成事實」的談判戰術。

 

這個戰術的概念是這樣子的,假設有甲乙兩造,甲事先就知道有些事情是甲想做但乙不希望甲去做的,同時甲也知道,一旦正式接到了乙的訊息,那麼甲就很難拒絕乙給他的壓力,這時候做了對不起乙,不做對不起自己。

 

所以當甲認知到有這樣的情境出現時,就必須想辦法讓自己接不到乙的訊息,將所有的溝通管道都切斷,並且保密到家,然後用最快的時間把事情做完,創造出既成事實。

 

而這也呼應了孫子兵法九地篇所講的「政舉之日,夷關折符,無通其使,厲於廊廟之上,以誅其事。」,其精神基本上是一致的。

 

那麼切斷溝通管道的方式很多,假裝搬家、假裝出國、手機沒電、地下室沒訊號、電腦送修等等都算。即便是趁著休假日到公司加班,看到對方把訊息以E-Mail或傳真過來,一樣可以裝作沒收到。保密則比較單純,相關人員口風緊一點就是了,不需要太大的學問。

 

但是從現實面來看,是不可能永遠都沒接到訊息的,所以執行「既成事實」戰術的關鍵,除了「切斷溝通管道」跟「保密」之外,更重要的就是「搶時間」。只要在事情做完之前都沒人說不能做,那麼客氣一點的,可以事後跟對方說:哎呀您不早講,如果您早讓我知道的話,我怎麼敢做呢? 現在事情已經做完了,真是不好意思啊。

 

那如果要神氣一點的話,就可以大聲的說:晚了就是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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