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Uber案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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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在許多國家都掀起了很大的熱潮,同時也產生了很多的問題。站在民眾的角度或許會認為Uber很進步很便利,但是站在國家的角度,卻不得不把Uber視為問題企業。為什麼呢? 說穿了其中最大的原因就在於徵稅。

 

Uber經營的方式是屬於提供媒合平台,讓乘客透過手機APP尋找Uber的合作駕駛,且這些Uber計程車沒有像計程車業者登記在案,國家管不到也課不到稅──課不到Uber抽成的費用,也難課到Uber合作駕駛這份額外收入的稅金。

 

Uber來台,顯示台灣共享經濟的趨勢,以及台灣計程車多元化發展的必要,同時也能看出台灣交通運輸業進步的空間。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我國駕駛執照分為普通駕駛執照與職業駕駛執照,普通駕駛執照考取年齡資格須年滿18歲。職業駕駛執照須年滿20歲,職業駕照有最高年齡限制為65歲,應考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0條)。

 

在其他國家例如:

1.美國各州最低駕駛年齡由各州自行決定,通常為16歲,但為學習駕駛執照;

2.英國駕駛年齡為17歲持有學習駕駛執照,年滿70歲以上者必須要有駕駛許可證方能駕駛;

3.紐西蘭駕駛年齡最低為15歲,然而能取得完整的駕照執照年齡為25歲;日本考駕照可分為兩個階段,首先在駕訓班做練習,並在駕訓班考取相當台灣的道路駕駛學習臨時證的駕照,第二個階段駕駛學習課程,須修完所有課程方能取得駕照資格;

4.南韓報名駕訓班上課筆試通過之後路考(和台灣相似),路考通過則會發臨時駕駛執照,雖然有此駕照可開車,但必須有二年以上駕駛經驗者陪同,然後取得臨時駕駛執照的一年內就必須通過道路駕駛,方能取得駕駛執照。

相較之下因為各國民情不同而有不同的法規限制,但同樣有嚴謹的制度方能取得駕駛執照。

 

用道德標準審視法律規定,法律會是道德的最低門檻。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資格,便能考取職業駕駛執照,但就算有良民證,也不能代表就是優良的駕駛。

 

因此無論法規得訂定如何嚴謹,若想防範不肖司機的發生,除了制度的規範之外,還必須要利用教育課程教育下一代尊重每一個人的身體,並且加強宣導人民安全駕駛之觀念,也不要貪小便宜,省小錢卻花大錢,才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另外也須對交通運輸業者宣導,還需審視現今相關法規是否符合時宜,適時的修法,避免釀出更多的悲劇,預先防範勝於事後檢討。

 

我國計程車市場競爭激烈,因此在計程車收費上曾受爭議,對此我國政府對計程車收費計算計畫規範並出版《計程車新式計費規範與實施計畫》一書,內有詳細記載與學者之研究收費方式及為此有硬體和軟體配合收費方式執行。對此筆者認同適時的規範有助於市場的公平競爭,但除了政府的干預,政府對市場的開放對消費者亦有更多元的選擇,不能因法規制度的執行受阻,而影響市場經濟的自由運作,並且在這行業亦需受到競爭的刺激,政府也應該思考提供行業相關進修管道,來有助於提升計程車業的服務與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