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弈影音館】一次搞懂三種保護令的用途與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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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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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協弈法律事務所
大家好
我是蘇奕全律師
承接上次有關保護令的內容與議題
這個地方今天來跟大家講一下
在我國保護令就是一般來說
它的依據在家庭暴力防治法裡面
那這時候上次有跟大家提到
保護令大概就會分成所謂的
通常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
跟緊急保護令
而其實在我們的立場看來
專業人士看
就是只是區分緊急的跟不緊急的
一般通常保護令是一類
緊急保護令跟暫時保護令是一類
那這個地方的依據就是在於
通常保護令可以請各位
不管參看Google也好
翻閱紙本條文也好或其他資訊也好
它就是家庭暴力防治法裡面的第14條
那當然啦
條文很多很長
其實它就大概約有分幾個項別
那這地方如果有興趣的
可以細看條文的內容
但如果你想要大概了解這情況的話
以下我會這邊簡單的幫大家帶過
它其中就是會說
禁止為暴力的行為
禁止為騷擾的行為
然後有禁止相對人靠近
或是說讓相對人遷出特定的住居所
也就是說有關場域跟場地的規定
然後交付生活的必需品
給予生活費等等之類
一些維持他原本生活所必須要的措施
當然啦
有一些什麼就是律師費啦
必要費用等等之類的地方
令相對人先行負擔
聽到這邊一定就會有人問說
律師
那這個東西好像不需要特別規定嘛
其他法律難道沒有特別這樣講嗎?
先跟大家講一下
保護令的程序跟一般法院的判決程序
畢竟還是有所不同
也就是說保護令是在本案判決確定前夕
先給予當事人一個法律上暫時的保護
或是說他權利上暫時維持的
一個臨時的狀態
所以你等到判決確定完
可能曠日廢時
而當事人生命身體財產的損害
已經無法回復
所以這種東西某些程度上
他有保全程序
或是說他有臨時處置
這樣的一個法律上的程序的精神在裡面
剛剛講到的
不管是有關環境場地的部分
生活必需品費用的部分
還有禁止騷擾
禁止原本繼續暴力行為的部分
這些東西他在事實認定上
通常來說都不會是
短暫很快一兩天內就會決定的事情
所以這個才有
家庭暴力防治法裡面有關保護令
各個規定設置的必要性
跟他規範本旨的內容
就是在有
只要能釋明的情況底下
先就法律實體上的權利予以保障跟維持
所以超過這個以外的部分
基本上法院是不會去審理的
比如說你跟他要求每個月的生活費
法院也許會給
但你跟他講我現在受到的傷害
損害賠償等等之類的
我現在要他給付給我
法院就跟他講不好意思
這有關本案實體侵權行為
這有關本案有關損害賠償等等之類的部分
不是我保護令裡面能處理的內容
這就是很多聲請保護令的人
以為保護令只要成功聲請過
他的實體權利就會完全獲得滿足
這是你們一般民眾
跟法律人
專業法律人士
最大落差跟歧異的地方
所以這個地方特別提出來
跟各位聽眾稍微解釋一下
很多時候你的要求
不是這個程序需要處理的
也不是這個程序能夠處理的
這個地方你們應該務必要可以分清楚
所以不是司法不公
也不是法官對你有偏見
也不是相對人跟法官特別熟
單純你就是對這個法令不熟悉而已
然後剛剛這樣的零零總總的這些措施
是一般通常保護令裡面的內容
那16條裡面的特別規定就是說
如果在這些情況有急迫緊急到
危及到你聲請人的生命身體財產安全
甚至有些時候是危及到未成年子女
你們小孩部分的時候
他這個審理的程序就會更加縮短
但他能聲請的範圍也會更少
比如通常就是禁止暴力
然後再來就是跟他講說
遠離一定的處所
或搬離一定的處所等等之類的
範圍會相對縮小
因為他所限制要保護的情況
通常就更限於所謂生命身體的急迫性的傷害
那這個地方14跟16條
如果各位有興趣的話
大概看一下
你就可以從我剛剛講的文理脈絡中
去瞭解這個法制背後的精神跟原理
他其實沒有太過困難
那不管怎麼樣
現在依照我國的情況
如果這種家暴案件在警察局
先跟大家講現在男女平權
暴力的施行者不見得一定是男生
有些女生其實也會是加害人
所以有些時候記得
不要看女生年輕漂亮就覺得他無害
他也許造成的傷害更加劇烈
這個以後有機會
我們會再跟各位分享比較極端的案例
大家不要被自己的雙眼蒙蔽了
言歸正傳
就是保護令聲請的部分
在我國法制上其實已經相當完備
而在實務的運作上也行之有年
有相對應的程序跟他既定的流程
而且時間通常都不會太長
尤其是緊急保護令跟暫時保護令
通常來說一週左右的時間
大概就會有結果出來
那當然還是回歸剛剛的命題
如果你保護令沒過
不代表你一定贏或你一定輸
也不代表你的本案一定會有所影響
而只是法院在這個階段認為
你的權利
沒有當即 馬上 立刻受到侵害或干擾的情況
就如此而已
以上就是跟大家分享
簡單的說這個家庭暴力防治法
有關保護令裡面具體規範的內容
就幫大家複習
14條 通常保護令
16條 緊急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
區分點就是在於
14條可以聲請的範圍情況比較大
它的急迫性沒有那麼高
而16條就是已經可以直接立即
具體危害到人的生命身體安全的情況底下
大概就是差別在這個地方而已
如果你們真的記不清楚這麼多專有名詞
就只要區分
一個是不趕的
一個是趕的
一個是還不會死的
一個是很快會死的
大概這樣區分就可以了
然後在這個地方
律師還是良心的提醒
如果要避免家庭暴力
最好的方法就是
沒有家庭就沒有暴力
不婚不生 自在一生
只要沒有感情糾葛
就不會有法律糾紛
這個是最好 最快 最簡潔
而且你一個人就能做到
遠離塵世 清淨自在
解脫的大法門
希望大家都可以勇於嘗試
然後跟這個凡塵俗世超然出來
自然而然的
活在這個人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