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不了事情就解決出事的人,解決的了事情就找能扛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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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職業上看到商業界的事情太多了,今天換個主題談談宗教界好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2021年11月初,法國主教團會議主席博福特(Eric de Moulins-Beaufort)率領120位大主教、主教,在盧爾德聖母教堂的泣童(weeping child)雕塑前下跪,為過去70年來超過33萬名曾遭神職人員、教會成員性侵的兒童致歉。


天主教會長年以來,時不時就傳出性侵兒童醜聞,但一直遭到天主教會內部的陋習而漠視,甚至拒絕配合警方辦案。而現任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自2013年出任以來,就積極地致力於解決這些問題。


在法國獨立調查委員會所發布的調查報告中,顯示天主教會長期隱瞞真相,教宗方濟各也坦言對報告內容感到「悲憤且羞恥」,更是直言「天主教會長年都沒有把這些議題當作重點處理,這是一種羞恥」。


而教宗方濟各甚至也修改了羅馬天主教會的法律,明確的將性虐待、引誘未成年人、擁有兒童色情物品、掩蓋性虐行為定義為刑事犯罪,這也是天主教會近40年來最大的改革。


《論語·公冶長篇》就曾提過「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沒見過明知有錯而能自我批判的人。事實上,很多時候,都像天主教廷這事情一樣,必須要等到全部的事情爆發後,才有人出來道歉、檢討、改變,雖說「亡羊補牢,猶未遲也」。但在現實社會中,更多的是死不認錯,甚至是不知有錯。


然後回到臺北律師公會這件事情,涉嫌侵占會費的會計是主要犯罪人,但難道會費就是放在一個紙箱中,隨便這名會計隨意拿取的嗎?該名會計一定是透過各種手法搬遷、轉移大量的金錢,其中那些負責監督監管會計流程的高層,甚至是每一次會計請款費用負責簽名的高層,這些高層主管就沒有疏於監管的責任嗎?


事發至今,臺北律師公會除了清點損失、對該名會計提起訴訟之外,時至今日並未有任何管理階層的人出來說明、坦承過往疏於監管。整體明顯有問題的會計流程,也不見有任何人出來解釋,甚至對於未來如何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件,也沒有人提出任何具體規劃、修正方案。


就好像整件事情,臺北律師公會內部的會計流程沒有問題、負責監管的高層沒有問題、負責簽名的高層沒有問題,只有那個會計有問題。就好像,所有的問題推給他之後就沒問題。解決人可以解決問題,現實為我們做最好的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