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者有錯在先還可以提離婚,這是真的嗎?【家事法律Ep.12】

圖片來源:協弈法律事務所

 

 大家好
我是蘇奕全律師
我們今天來跟大家聊聊
一個時勢法制的變化
有關這個離婚的這種情況


先跟大家講一下
離婚很多時候大家認為
最大宗的話應該還是外遇啦
或是說小孩教養的問題
這個原因我們已經不用再多討論了
反正它就是會發生
我們現在要講的是說
我國現在離婚的制度
跟那個法制的趨向
慢慢的從以前的所謂的有責主義
轉向破綻主義這個部分


那這時候一般民眾
或是說在座的你一定不懂
律師你在講什麼?
這好專業喔
我跟大家粗淺的解釋一下
以前就是如果你要提離婚
你要確保自己是沒有過失
或是說你是過失比較少的一方
而對方犯的錯比較嚴重
你沒有錯
對方有錯這種情況
你提 法院才會判准離婚


而破綻主義就是
只要有發生特定的事由
不管誰錯
法院覺得你們走不下去了
就可以判你離婚
就這麼簡單
而以前破綻主義
比較像是
就是比較英美法系
美國那個體系的部分
因為他們認為就是說
這事情你們私權自己處理處理
那也沒有必要用法律
去綁住兩個本來就已經走不下去的人


那有責主義的情況就是
他們認為婚姻是一個神聖的制度
法律要保障的制度
如果你要提的情況底下
我們認為
就是做錯事的人你沒有權利提這個
或是你做錯比較多的人
沒有權利提這個離婚的事情
就這麼簡單


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演進
相信大家一定
可以感覺到這個社會的風氣
慢慢的從穩固變成變化
慢慢的從封建變成所謂的激進跟躍升
那在這種情況跟這種氛圍
還有這種名義上的情況底下
法院這個地方會隨著時代的波動
去做一些制度上的調整
而這個調整
在婚姻制度上來講的情況底下
就是慢慢的走向
這所謂的只要法院認定
我的裁量權限
覺得難以維持著婚姻
又有一些特殊的事由
那我就可以判准離婚


跟大家講一下
這樣的情況有利有弊
有好有壞
但這是一個價值的選擇
比如說很多人就會因為這個樣子
以前怎樣
離不了婚的
現在怎樣
大喇喇的可以跟他講
反正我就先外遇
對不對
再用外遇這個理由說
我當初就是跟你不合
我就怎麼樣怎樣
因為你的關係我才要提離婚
現在反而會離婚
而且也可以離婚了
而這時候對另外一方
善良的人
或他沒有做錯的人
他其實是一種怎麼樣
法律上的壓榨跟打擊
我就沒有錯
為什麼我還要被強迫接受這種事情
他會沒有辦法接受
而這一套制度本身
目前為止沒有一個配套性
對比如說真的無過失的配偶
他有一個補償的機制
他沒做這種事
所以很多民眾
對這個修法的轉變是反彈的
他們會覺得說
那你這樣不是法律懲罰沒有犯錯的人嗎?
法律不是懲罰善良的人嗎?


當然平心而論
這樣的過渡期間
我們個人覺得這是一個趨勢跟傾向
就是怎麼樣
婚姻的制度
還有自由的保障
在以前的天平取捨上
婚姻制度會高於自由
而現在慢慢的開始在扭轉跟翻轉
大概的情況就是會變成這個樣子


所以這時候大概怎麼樣
就跟大家講一下
如果你想外遇就外遇吧
法律現在可能不會怎麼樣
太過束縛你的
如果你覺得這個婚姻走不下去了
就離婚吧
反正現在法律也不太會
幫助你的感情跟婚姻
做一個大幅度的維持


所以我們每個人在這個地方
在這個時代的轉捩點
在這個趨勢的影響下
我們都要反求諸己
反思自己
就是婚姻真的是必要的嗎
感情真的是必要的嗎
還是有其他更重要的東西
是需要我們去追求
或是說我們是需要去探尋的呢


如果你可以想到這一點的情況底下
通常你的婚姻維持的不會太差
因為你終究會發現
維持婚姻的訣竅
我在這個地方再次重申
氣若游絲 若有似無
婚姻是來幫助你幸福快樂的


如果婚姻沒有辦法幫助你幸福快樂
你就應該要尋求先人的智慧
他有一個經典的語句
我們認為他雖然是
宗教上或是智慧上的言語
但放在婚姻生活中依然適用
就是
法尚應捨 何況非法


如果你幸福快樂
何需婚姻
如果你不幸福不快樂
結了婚又如何
其實就是這麼簡單


這樣各位有了解了嗎
可以從婚姻中
得到幸福快樂的訣竅跟奧秘
不在於結婚
也不在於離婚
而在於你自己
對這個感情還有婚姻的認知
而這個幸福快樂橋樑
永遠都在你自己身上
而不在對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