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爭奪戰!! 小孩也要上法庭嗎?【家事法律Ep.15】

圖片來源:協弈法律事務所

 

 

 

大家好
我是蘇奕全律師
今天來跟大家分享一個就是
實務上會遇到
就是有關這種家事案件中
離婚爭小孩的這種情況
小孩要不要出庭作證這個事情


這個東西跟大家講一下
目前有標準答案
原則上是儘量不讓小孩
尤其未成年孩子出庭
因為這個地方會造成他
童年的創傷跟陰影
雖然說可能會遇到這種事情的人
平常對小孩的創傷跟陰影也不會少
其實也不多差這一件
但法院還是認為
能儘量避免就儘量避免
能不傷害就不傷害


如果一旦發現要到這種情況的時候
還是很難免必須要這樣做
這個地方跟大家分享一個很有趣的案例
爸爸跟媽媽都很愛小孩
但是他們自己感情走不下去了
當然諸多因素我們不管
而這時候兩邊
都想要爭取小孩的監護權
但是兩邊都互相不退讓
法官這時候實在沒辦法了
然後家訪報告也都出來了
家訪報告認為兩邊其實都是
足資適任的照顧者
條件也都差不多 也都一樣
小孩對爸媽的關係都還很好
就是爸媽自己關係不好
就這麼簡單


這時候兩邊僵持不下的時候
然後就記得法院說
不然你們帶孩子來
我想聽聽孩子的真意
這時候爸爸媽媽
心裡面都會覺得怎麼樣
我是好爸爸我是好媽媽
沒有關係
開大門走大路
經得起考驗
真金不怕火煉
孩子一定會選擇我的


結果殊不知法官不是這樣想
但是我們認為法官是有智慧的人
就小孩來法院的時候
先請大的來好了
一來的時候就開始講說
爸爸媽媽事情你知道嗎?
那個小孩一看就知道很聰明
他就突然都不講話
然後就是點點頭
然後法官就問他說
如果爸爸媽媽以後沒有要住在一起
你喜歡住爸爸家還是住媽媽家?
你覺得爸爸家比較好玩?
還是媽媽家比較好玩?
大小朋友就講了一句話說
我想跟爸爸
然後法官就說好 可以


然後就換小的出來
小小孩一進來的時候
還開心什麼都不知道的時候
然後就突然講一句話
哥哥說喜歡爸爸
你喜歡媽媽嗎?
小孩當然不疑有他
我比較喜歡媽媽
對 然後就把小孩請出去


就把兩邊叫出來
法官就跟他們講說
大兒子說想要跟爸爸住
小的想要跟媽媽住
你們覺得這樣可不可以
可以接受的話你們就和解


那時候我在旁邊聽完之後
發現一件事情
不是
這個法官你剛問的東西
跟你跟當事人講的東西
完全不一樣吧


但是我回來發現就是
因為那個法官
其實有認真看完整體的卷宗資料
也確實就是
當時小孩的意願上來說的話就是
爸爸負擔大小孩學費或什麼之類的
因為爸爸經濟狀況稍微相對好一點
比較可以負擔得起
而大的小朋友也知道這樣的狀況
所以基本上
對他的心理的障礙跟傷害會比較小


而小孩子這種情況底下
一般我們有個原則叫
幼兒從母
就是我們會推定
小孩子還小的時候
會比較需要母愛跟媽媽這一方


但是我就是覺得法官
在很巧妙的在這個地方
藉由這個程序
讓爸爸媽媽知道這個狀況
他自己心裡面的心證
減少他們中間彼此的對立跟衝突


後來確實果不其然
這個案件就和解了
而目前來講也沒有出現太多的問題
因為我們當時覺得
哇靠 你這個樣子不是欺騙小孩嗎
也欺騙大人


但是我經過這幾年的歲月歷練
我們知道成熟男人有幾個階段
第一個
善意的謊言
誠懇的敷衍
溫柔的欺騙


這個法官在這個訴訟過程中
展現了他睿智長者的高遠智慧
怎麼樣?
一次做完所有的東西
有沒有欺騙? 有
有沒有敷衍? 有
有沒有謊言? 有
都有
但是完全沒有讓人感覺到任何的惡意
而是滿滿的善意
跟現在坊間最喜歡說的”愛”


各位有沒有發現
所以愛的形式可以包含欺騙
重點是不能被發現
如果被發現了就是惡意
就是這麼簡單
而這個事情有沒有被發現
沒有 目前沒有
你們也不會發現
因為我不跟你們講
你們也不知道是什麼案子
誰會知道?


所以為什麼法律要保障秘密
很多時候
所有的真相都公諸於世
是一種傷害
很多時候
秘密才是保護當事人的一種方式跟技巧


從那一次之後
我就針對這種案件
我們個人就有深自醒悟
很多時候
處理家事案件的情況底下
為什麼很多人
情理法 情理法
法理情 法理情
這個東西就是在這個地方
做衡平與調整


有些時候要解決的是事情
有些時候要平復的是心情
有些時候兩個都有
但哪一個先 哪一個後
孰輕孰重 抉擇判斷
你看的深 你看的遠
你取的廣 你取的近
都會有所差異


當然先跟大家講一下
會有這種比較圓滿結局的案件
都是少數啦
一旦發生這種遺憾的事情
尤其是這種遺憾中的遺憾
這種父母反目
兄弟鬩牆
子女成仇
這種情況發生的時候
應該如何自處?
應該如何處理?


有些時候
在睿智的情況底下
必須加一點寬容跟包容
案子才會從處理好
到處理到圓滿
而好壞到圓滿
這個中間的落差
只有少數人有這樣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