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如救火抑或自救?以自身經驗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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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緣際會下,我有幸在法律專業以外學會另一種一技之長,也就是坊間所稱民俗療法中的整脊與推拿,我還記得師父曾經有說過以前經驗,老一輩練武的人都會說:學拳先學醫,也許是因為這門技藝很常需要的關係。


我自己深深知道,不論是武術或這種傳統醫術,都是一門博大精深的高遠學問與技術,即使窮盡一身之精力與時間都無法鑽研透徹,不過在略懂皮毛的情況下,緩解別人的落枕、五十肩、腰酸背痛、閃到腰、扭到腳踝或手指等症狀真的不是太過困難,只是礙於現在的時間實在不太夠用,也只能在閒暇之餘偶爾幫幫親朋好友。


有鑑我國目前對於這門技藝還沒有相關法令明確規範,曾有師長好意提醒我這種行為可能會觸犯法律而有相當的責任,所幸本人所學足夠因應面對的各種情況(也許至今所處理的都是輕微的症狀),而且也頗受大家的信賴,故沒有產生任何糾紛。


在日前又幫一位朋友緩解落枕後,我不禁重新回憶起相關的情況,曾經我很希望自己成為一個技術精湛的武師,然後可以行俠仗義並懸壺濟世,不過這一切彷彿是上輩子的記憶般遙遠且模糊,我現在只知道我還可以由指尖感受到筋肉的紋理與鬆緊,進而能夠調整到原本放鬆的狀態。


我曾經很喜歡看到原本受到痛苦折磨的人瞬間感到輕鬆的愉悅笑容,這總是會讓我充盈著滿滿的成就感,只是在時過境遷的無奈下,我現在只能用法律來作類似的事情,只是我會持續盡量記得視病猶親,救人如救火的同理心,當然不可諱言的是,現在可能必須要多一種自我保護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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