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糾紛難遠禍,衝突前線必有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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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行又因為網紅們的訴訟結果再起波瀾,過往我們認為不會公親變事主的行規防線遭受重擊,以後這種牽怒的風氣將越演越烈,配合著現今動盪混亂的趨勢。


律師受當事人委託處理案件並非當事人,雖然道理上顯而易見不過在諸多案件的情緒中,並非每個人都會有絕頂的情商管理,不理性才是多數案件產生的主因,而主因的核心當然是人。


本行之所以是高風險高壓力的行業就是因為我們必須第一時間第一現場面對處理各式各樣的不理性情緒化,甚至可能衍生暴力意外,而這些面向多數人是不會接觸知道明白理解。


即便是剛踏入本行的孩子如果沒有經過一些特殊案件的洗禮,還是會天真的以為不就是開會開庭研究寫狀這樣的例行公事,當然是不可能像學校般的平和友善。


只是面對這樣的狀況,要如何處理就端看個人造化,學校沒辦法教而師長前輩也未必遇到跟你(妳)一樣的狀況,大多時候就是須要自己摸石過河的謹慎嘗試。


執業至今也算經驗不少閱歷頗多,但我認為重點還是在自己的勇氣與運氣才能真正的在這行可以出類拔萃與眾不同,不怕累不怕難不怕苦不怕事,即使真的怕也不能停下。


沒有人喜歡當壞人,沒有人願意起糾紛,但每個人想法不同而有差異,也無法奢求一定都會有圓滿妥適的結果,溝通協調不可能是萬用萬靈的仙丹妙藥。


所以司法必須扮演著最後的決斷,我們也責無旁貸的要承擔忍受有人不能接受的憤怒怨恨,個人深深以為這是本行的基本門檻,但少有人談論分析,頗是讓人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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