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兵先勝而後求戰-實務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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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又收到一件判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判決106年度重簡字第88號,結果與當初預期雷同,只是稍微拖延了一些時間,不過能夠給委託人滿意的交代,沒有什麼比這樣的情況讓我們這個職業更能滿意的了;在此特別感謝美女學姊的鼎力幫助,自己周遭能有諸多好友力挺,實在感到萬分幸福。

 

助理們收到判決時,都會半開玩笑的說工地主任又打贏一件了,聽到這樣的說法我往往不禁莞爾,畢竟我個人認為訴訟不論如何對於當事人都不算好事;而相信有承辦過相似案件的人都應該知道,這種案件的文件相當龐雜,而且實際工程狀況又常與約定不甚相符,加上有時候會出現些許的證據面的問題,導致處理相關案件會在事實面上花費相當大的功夫。

 

即便是現在,我為了案件的進行能夠順遂,親自前往施工現場、詢問實際施作工程的人員、請教業界的專家或前輩等等行為已經是家常便飯,畢竟經師易得,人師難求,在這個資訊發達的現代,書面、紙本能夠自行彙整研判的事務都還算好處理,困難與艱澀的地方還是在經驗的分享與傳承,尤其是不同產業的經驗,當然多數人應該都可以在短時間消化吸收願意分享的知識、經驗,從而加以利用。

 

有時在得到相關重要且關鍵的資訊時,往往就能循特定的脈絡擬定訴訟策略,進而說服法官達到預期的結果,只是這個工作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而且往往不一定有實際成效,畢竟訴訟進行中有難以預期的變數,只是秉持著力保不失的心態,我還是會盡量的完成相關的準備讓案件進行能夠流暢。

 

曾有一些人對我有直白的評論,內容不外是我處理案件時態度貌似有所輕忽,不過除了自己以外,理解案情者與委託人都知道,準備充足才能好整以暇面對,千思百慮方屬盡心盡力,加上律師如果外觀看起來就緊張也難免會影響委託人心情,遺憾的是即使詳加解釋,也難更易既成的看法,尤其是很多根本沒見過或是不熟悉的人,但是在自己想透之後,也只能放下無謂的牽掛了。

 

成敗論英雄,雖然殘酷但真實,即使自己深知很多時候不能一概而論,但是多數人卻是如此,歧視與偏見始終不會減少或消失,有時這些訊息也彷彿如同養分一般滋養與幫助我,日益堅強、茁壯與剛毅,在每個案件的更替轉換中,一些淺而易見的道理還是可以完全體會的: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