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情不似多情苦-實務心境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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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在這個同情心各自表述的現在,我們還是可以彙整出一個公約數;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只是我們身處的執業環境,總是不得不朝向無情邁進,因為不這樣做會累積大量的壓力及情緒,而這樣的情況是會影響思緒與判斷的。


自己的經驗觀察,各種糾紛以有感情牽涉在內的最為複雜與難解,因為必須要先處理好情緒才能進入客觀的算計,而前階段所要花費的時間、精神往往難以預先估計;幸運的是人的耐力有限,通常還是會等到轉變的契機。


通常人的感情都是脆弱的,尤其是在認真看待的前提下,沒有人可以視欺騙與背叛為常態,所有人應該都希望自己情感的付出能夠得到相對應的回報,只是蠻多的情況並非如此,所以糾紛也應運而生。


遺憾的是法律不處理欺騙感情的爭議,事實上這也應該無法可管,也因為如此在這種爭議發生之後,嚴重一點就會衍生成社會案件然後層升為法律可管的範疇,只是深究其中的故事背景後,總是再再讓我覺得,何須、何必又何苦?


然而事情發生了還是必須處理,尤其是真的已經牽涉到法律的問題,我們也必須盡量屏蔽自己的感情,判斷行為的性質與定性,研擬最有利的策略並提出意見,當然能不能被接受也就不是我們所能控制的。


人終究是不同的個體,即便有相類似或雷同的經驗也很難真正心意相通(或相同),不要評斷別人的人生應該是一種基本的認知,遑論很多人連自己的人生也無法適當的自我評斷,而有趣的是通常專注在自我後很多問題就會迎刃而解(或視而不見)


只是在不是當事人的情況下,所有的長篇大論與金玉良言對當事人而言都是幹話,大多時候他們已經心有成見,需要的只是抒發的出口以及他人的肯定而已,不可諱言我常常擔任這樣的擺渡人,慢慢的引水到達應去的處所,只是路程中往往是沉寂、迴響,不是因為無話可說,而是因為毋庸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