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怪,不如壞-實務經驗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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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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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蘇奕全律師
近日與一位學妹深聊,對我來說是簡單的感情問題,畢竟這種問題對我來說真的很簡單,因為獨特的價值觀總是讓我面對這樣的問題,沒有阻礙;只是也只有少數人能接受與認同我這樣的想法。
人是感情的動物,而很奧妙的是不論外在的生活多麼艱困,人還是會有感情的需求,不論是友情、親情、愛情甚至是姦情,追根究柢的說不外也是一種被需要、被在意與被珍惜的感覺。
然後在現實的狀況下,不是每個感情都能夠隨著意欲發展,而在不合現實的情況中,就會成為自己執業常碰到的個案,不管是追求不成或是分別難斷,偶爾在點綴一些錯愛或愛錯,豐富一點的就是牽涉的人多,如此而已。
而發生這種問題的人其實心中早有答案,問人只是想重新從別人口中聽到自我認同而已,不過遺憾的是,自己比較像是殘忍無情的西斯大帝,我只會告訴相對人,與其自我受傷,不如讓人受傷。
總是聽到這樣的人會產生矛盾與衝突,因為感情的因素會讓他們寧可自己受傷也不願意採取傷害對方然後自我解脫的方式,而這種選擇因為與人性自我保護的機制衝突,所以必然會有痛苦與難過的覺受。
自己也受過傷,所以知道痛,因為知道痛,所以抽離,而真正的感情是不會帶來傷害的,因為真正的感情會與自我結合,畢竟感情終究只是自己的倒影與投射,從而能夠與現實契合,與對象結合,與自我統合。
自己在跳脫出這樣的心境後,小小的體悟就是只有不成熟、不全面的感情才會帶來痛苦與傷害,而遺憾的是目前所看見的情況,多數的感情都很難算的上是成熟,不過也因為如此我們總是能夠在這條路上學習、成長,而且速度飛快。
我也都會建議能接受我想法的怪人(因為我可能也是),在自傷與他傷的選擇下,嘗試傷害別人吧!不要一昧的委屈,也不要全盤的接受,因為人在感情上是平等的,有苦必須抒發,有怨總要排解,講的直白一點就是太多人搞不清楚忍耐與犧牲的差異,深入一點的說就是自願與非自願而已。
想要挑戰以德報怨的聖人境界不是不可以,只是多數人連一般人的境界都尚未圓滿,越級挑戰只是飛蛾撲火罷了,所幸自己一向貴在自知,所以稍微知道全身遠禍(要說膽小怕事也未嘗不可)
只是這樣的困擾發生在相對熟悉的人身上,難免多少感到惆悵,雖然學妹有說:可以稍微安慰一下我嗎? 在情感上或許我可以虛與委蛇,但是自己深知這樣必然會讓情況惡化,所以我還是選擇,用原力的黑暗面,引誘、激發與催眠,這樣雖然無法回頭,但起碼讓她一路往前不用再轉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