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 無情? 實務心境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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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與很多同道友人閒聊,然後也與很多不是法律人的朋友交流分享,總是會談到一個自己已經有答案,但是還是沒有定論的問題,就是對法律的初衷,執業開始的本心,理想抱負等之類的內容。


不過其實沒有這些也不是不能繼續生活、執業與規劃未來,起碼自己某些程度上就是如此,也曾經聽聞師長說過,開始執業後,重要的就是能保有多少念書時的理念、想法與抱負而已。


而且不可諱言的是,實務工作與學校的知識確實存在巨大的差異,這也是很多初入執業的學弟妹有時候很難跨越與克服的地方,尤其是自己心內的衝突與矛盾要如何調整,進而找出一個可以銜接與說服自己的價值觀。


也可能是自己接觸很多法律以外的事物,這樣的困擾與難題沒有造成自己太多麻煩,在等於幾乎沒有的情況下,我等於是沿用了過往就已經確認的價值與思維套用至今,而且也不太需要調整就是了。


加上自己執業的經歷與他人相較也是相對特殊,所以這讓我在短時間內就累積、彙整了很多同道短時間內就無法體悟的心境,讓我在相對年輕的時候就可以假裝老成持重而不會有所突兀。


依稀記得有笑話是說,只要先睡著的話就不會被催眠了,而我們心境的成長也彷彿可以巧妙的結合這樣的想法,我們其實不用一昧去忍受、順應遇到的委託人,而是要先改變自己的心態,自然而然的讓委託人得到應有的結果,在不違反自己的認知下。


然後實際執行起來,每個律師就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了,只是在多數專業與經驗豐富的同道友人中,要做到這樣的事情其實不會有什麼問題,也因此我們才能在交流分享的場合暢所欲言,精益求精。


諺語所謂:不要為了對抗怪物,而讓自己變成怪物的說法其實很有道理,但是在很多的時候,其實自己是不是怪物就已經是未定數了,這也可以讓我們很放心,就算被認為是怪物又有何妨? 能開心、快樂的生活不就是很好的人生了嗎?


秉持著這樣的心境,我很多行為在外人看起來等同肆無忌憚、不修邊幅的方式可能會有相對應的意見,不過Who care? 我有心中的界線、原則、順序與方法,也能配合外在的環境與條件與順應與變化,如此一來很多沒有建設性的言語對我來說就如同所謂的狗吠火車一樣,轉眼即過,無聲無息。


當然有餘裕的時候,我會偶爾記下,哪一些讓自己不舒服、不愉快甚至憤怒與討厭的人,然後期待有一天會出現親痛仇快的現世報,只是在現在等同日理萬機的工作中,也就不知不覺地常常遺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