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省的成本也是不法利得嗎?談行政罰法第18條2項之運用

行政罰法18條1項規定,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同條文第2項又規定,前項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得於所 ...

政府逼我告兒子棄養!? 不合理的社會福利制度。

台灣的社會福利制度中,有諸多匪夷所思的規定,往往讓真正需要的人得不到幫助,其中筆者認為最荒謬的莫過於透過「告棄養」來申請低收入戶補助了。   某甲已經與前妻離婚二十年之久,曾與前妻生下一 ...

配偶請求勞力給付

當事人總是害怕在離婚案件中是弱勢的一方,與家事案件的當事人談話常提到一些事。例如:在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總是想問勝訴的機率會是多少? 能在離婚案件中請求那些費用? 對方會不會同意我們的條件? ……。俗話說 ...

此「責任」非彼「責任」:危險排除責任與處罰之責任要件

在行政法上,有所謂危險排除責任之概念,其指的是,國家有義務必須排除社會上所可能產生的各種危險,比方說建築法規中要求必須留防火巷,避免火災危險,又例如,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土地所有人必須妥善照顧自己的土地 ...

淺談台鐵事故中的賠償性質

107年10月21日普悠瑪號發生事故。時值108年7月,當時的交通部長林佳龍和受害者家屬會面後說「家屬也有感受到交通部盡力提高賠償金額的誠意,交通部也尊重家屬最後的決定,目前就是2種途徑會再洽談,若是 ...